中共合肥市建投集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1.08
文章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合肥市建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合肥市建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定抓好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整改政治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察反馈会议以来,集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5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第一议题”内容27项,围绕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组织专题交流研讨5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集团党委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上下齐抓共治的整改合力。集团党委书记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8项,对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出的问题持续协调督办,先后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推进会统筹调度和研究推动整改16次。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整改作为重要任务紧抓在手,带头认领问题、落实整改。

(三)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整改取得实效。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分析问题症结66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169项。以市委巡察反馈党委意见整改为统领,统筹推进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专项整改,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有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等内容,实施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整改工作跟踪问效、调度督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茬推进整改。着力当前、着眼长远,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努力做到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巡察整改以来,集团及所属企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9项。

二、直面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强化学用结合。一是修订《集团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建立学习工作台账,做到及时跟进学,截至11月底,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42项,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整改以来围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巡察整改、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5次。二是认真落实大兴调查研究工作部署,印发集团党委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围绕国有控股战新产业企业创新管理等主题确定调研课题10项,后续将着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2.加强阵地管理。一是强化党员活动室日常维护管理,督促所属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定期排查、及时更新。二是结合星级党支部创评、年度党建考核工作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将阵地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3.推动学习入脑入心。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组织“思政微课”比赛、“学思想、见行动”理论微宣讲进企业等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企业落地生根。二是修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进一步明确学习重点、形式和管理要求等,提升理论学习质效。三是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4项重点措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强化合同履约监督。一是修订《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工作作出明确要求。二是开展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并通过询问、现场查阅等形式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领域合同履行的监管,截至11月底招投标监管平台已办结合同类相关提醒190条,后续将继续严格执行。

5.加强项目调研论证。一是督促充电公司严格落实项目前期考察、调研工作,加强项目现场实地查勘、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二是优先选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建设的停车场及国有停车场建设充电桩,保证项目投资可持续性健康运转。三是经过资产优化,2019年—2022年充电量平均增速达105%。截至10月底,已完成充电量约1.27亿度,资产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6.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所属企业主动开拓市场化项目,在对所属企业进行年度目标考核时,结合企业实际加大对市场化经营目标的考核引导,增加经济效益指标考核责任,同时增强对企业专业能力、重点拓展任务方面考核的持续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财务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7.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研究制订集团研发管理办法,建立鼓励企业研发的鲜明导向,规范企业研发流程、引导促进形成更多研发成果,为企业主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提高自身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创造有利条件。成立集团信息化建设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水平,形成新生动力促进建投集团转型发展。积极推动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停充一体化平台、综合管廊运维平台、租务一体化平台及物业平台建设,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打造建投集团城市运营品牌。

8.不断提升资产证券化率和资产质量。一是推动晶合、颀中两家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建投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和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二是提高投资的科学性和灵活性,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加强集团与所属企业以及所属企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三是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优化所属企业考核体系,增设企业改革攻坚指标,不断优化考核加减分项目,持续强化企业经营主体和转型发展责任。四是推动是所属企业在现有重资产运营基础上,通过加强项目成本和收益管控、开拓轻资产服务输出等转型发展举措,不断优化经营结构,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发展竞争力。

9.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力度。一是创新晶合公司、颀中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清单,明确企业经营管理、选人用人、采购销售管理、财务管控等方面自主权,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助推企业发展。二是成立建投集团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任务推进落实。三是推动蓝科公司成功收购新三板工程咨询公司,进一步构建轻重资产组合的发展格局。四是积极拓展与央企、市属企业合作事项。

10.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一是进一步明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室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清单、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规范“三会”记录。二是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争取1—2年内在条件成熟的所属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整改期间召开监事会1次。

11.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一是组织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集团主要负责人积极部署内审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截至10月底已对6家所属企业开展审计(检查)项目并出具报告。三是举办“建投讲堂”开展企业内审专题培训。四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今年以来制订、修订的制度均开展了合法性审查。五是将审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与年薪兑现、评先评优有效挂钩。六是加强纪检与审计的协同作用,对所属企业招标采购开展监督检查,提升监督质效。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党委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二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印发《集团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要求。三是修订印发《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四是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党委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

13.加强常态化监督。一是7月份以来,党委班子成员赴多个项目实地调研座谈,督促所属企业抓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集团公司外网设置党风政风监督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节日期间编发廉政短信,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落实外出报告制度,日常工作中强化廉洁教育和纪法教育,多措并举防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完成对4家所属企业班子成员、2个集团部室中层干部开展任内廉政谈话,对集团中层干部、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实现三年内滚动式轮流谈话全覆盖。四是开展政治监督谈话9人次,督促班子成员强化对分管部门、联系公司日常监督。

14.深化“党建+信访”工作机制。一是修订《集团信访工作制度》《集团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常态化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等制度,设立信访意见箱,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15.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落实。一是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集体学习27次,以学习补短板促提升。二是制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领导班子成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等制度,强化对“关键少数”履职用权和廉洁从业监督。三是对所属企业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所属企业抓好问题整改。四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作为问题线索17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帮助和处理17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工作建议书3份。五是制定《纪检监察管控体系实施细则》,对专职纪检员日常履职、年度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考核结果与绩效兑现、职务晋升等挂钩,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效能。

16.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一是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2次,集团纪委书记讲授专题党课2次,督促各所属企业纪检工作分管领导讲授党课11次,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市纪委年轻干部大讲堂、视频讲堂,举办纪检监察专题培训班,汲取监督执纪经验、拓展工作思路。二是以凝聚纪检、审计、工程等监督合力,2023年上半年已完成招标采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个,8月起开展工程变更监督检查,增强监督检查质效。三是选派10人次参加上级以干代训,在实践中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

17.强化监督执纪能力。2023年以来办结问题23件,立案审查2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责令退缴违纪所得7万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工作建议书3份。

18.全面落实“三转”要求。一是厘清信访工作职责,纪委书记不再协管信访工作。二是调整信访牵头部门,由办公室牵头办理信访事项,纪检监察室不再负责信访工作。三是专职纪检员已不再兼任其他党内职务。巡察整改期间公开竞聘1名专职纪检员,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

19.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一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和“质效提升年”等活动,提升依纪依规执纪意识。二是常态化召开纪委会,加强线索集体研判。三是规范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和案件审查调查,精准制定处分文书,按期完成卷宗装订。四是修订纪检监察等工作制度,强化人员日常考核。

20.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一是开展工程变更专项监督检查,在所属企业深入自查的基础上,于8月中下旬完成对所属企业工程变更第一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所属企业边查边改,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二是指导合房股份公司修订印发《项目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制度》,明确设计变更另行招标情况。

21.加强工程招标管理。一是修订《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11家重点子企业的招标采购制度修订工作加强指导和审核,目前所属企业均已完成制度修订并经集团办公会审议。二是开展招标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程变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个,突出问题主动作为线索核查11件。

22.加强项目转包合规管理。一是指导蓝科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办法》、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决策行为,强化执行监督。二是督促蓝科公司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

23.规范合同管理。一是向相关企业发放工作建议书1份,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谈话提醒。二是开展所属企业2023年上半年合同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三是指导泊车集团印发《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招标采购制度》,规范合同审查流程,制定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合同自查自纠并完成整改。四是指导蓝科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办法》、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决策行为,强化执行监督。

24.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城投公司按要求完善相关工程签证联系单资料等日期,开展工程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教育培训2次,印发房建项目管理流程并开展流程宣贯培训会2次。二是指导合房股份修订《合同管理办法》《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加强合同台账管理,明确签证变更等送审资料签订日期。三是开发并应用项目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对所属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资料管理和过程监管。大建管平台已完成部署,同时已对所属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25.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一是督促蓝科公司完成与使用方租赁补充协议的签订,已对公司项目履约保函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指导合房股份修订《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前期报建、建设过程审批工作要求。三是开发并应用项目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对所属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资料管理和过程监管。大建管平台已完成部署,同时已对所属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26.深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一是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开展“四域四化”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中发现并办结相关问题线索3件,立案审查1件,党纪处分1人,责令退缴违纪所得7万元,谈话提醒1人。二是开展招标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程变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个,突出问题主动作为线索核查11件。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招标领域监督后依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工作建议书2份,“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督促所属企业修订招投标制度11个。四是印发《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方案》,结合清廉企业建设,就违法违纪案件在全集团开展警示教育,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忏悔录3部、参观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创作廉洁文化作品7件,并督促案发单位城投公司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27.规范差旅费管控。修订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出差申请、审批及考察报告等相关内容,今后将严格管理。

28.加强公车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滴滴出行用车申请后方可用车,细化费用结算要求。二是对集团公司新能源车,通过登记车辆的行驶公里数、每月充电量,测算百公里耗电量的方式确定每部车充电费用。三是充电公司实施一车一档,车辆使用人按日进行手工台账登记,常态化监督各车辆的充电情况。

29.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一是印发《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明确体检机构的选择方式并严格执行。二是于2023年6月完成华为二期培训,修订《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后期将持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工作执行率。三是督促充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考勤,按月形成考勤台账,推动形成考勤结果运用。

30.规范办公用品管理。修订印发《办公物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公物资购置、保管、领用、处置等工作流程,新采购办公用品按制度填写入库单、领用单,对办公用品及耗材存放仓库进行了整理规范。

31.加强备用金管理。财务账面已无个人备用金借款,后续严格执行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风险防范。

32.加强重要物品安全管理。一是建立重要物品存放保险柜登记簿和出入清单,银行印鉴卡已存入保险柜,失效法人印鉴已处理完毕。二是已在集团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中开设财务安全管理相关课程。

33.规范财务核算。一是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方式解决接收市直经营房产收支核算业务量过大问题,目前按计划推进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方案,已开展商业房产运营管理系统升级。二是加强相关税收法律、政策的学习,2023年9月已在集团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开设税务相关课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税收风险排查并组织完成涉税建议书,并将规范纳税纳入集团直管企业年度财务工作考核。三是督促水投公司对2019—2022年度经营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已累计催要各类款项135万元。

34.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一是加强12345等热线转办件及各类信访件的处理,均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等制度,设立信访意见箱,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三是指导城投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落实信访联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现场接访、联合社区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宣传等活动,争取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35.强化为民服务。一是将工单处理时效性纳入运维人员月度考核内容,开展工单处理流程等实操培训,集中整改以来未出现工单超期现象。二是积极与业主方沟通,截至11月底,已形成闭环处理项目192个。其中,开通场站93座,关闭场站76座(含资产处置),对方来函确认不使用或无法开通场站23座。后期,将持续对接沟通,争取按合同履行合作约定,应开尽开。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3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党委会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二是从严从实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推进会前学习研讨、意见征集、谈心谈话,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按要求经党委书记把关审阅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续将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7.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调整相关干部岗位,同时进行工作纪律谈话提醒。督促所属企业加强落实考勤工作纪律。二是印发《集团非直管企业外派人员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专职外派人员选派履职、薪酬考核、晋升退出、责任追究等环节工作。三是对2023年上半年提拔12名党委管理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发放廉洁从业教育书籍、组织观看国有企业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忏悔录。四是完成对4家所属企业班子成员、2个集团部室中层干部开展任内廉政谈话,对集团中层干部、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实现三年内滚动式轮流谈话全覆盖。

38.严格“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一是自2023年8月起每月资金计划已在资金调度会后上报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后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党委会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均实现线上审批把关。

39.持续规范党员发展。一是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严格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把关,把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培养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2023年度新发展党员25名,预备党员转正20名,党委均按要求进行书面批复,政审表意见均按要求填写。二是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观摩活动,前往市属企业首批“五星党支部”参观学习交流,取长补短进一步从严从细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三是举办党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40.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督促指导相关党支部立行立改并全面深化自查自纠,在星级党支部创评、年度党建考核中强化对“三会一课”工作落实情况与记录本的检查。二是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观摩活动,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举办党建业务培训,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基础党务工作系统学习,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41.严肃组织生活。一是指导集团直属第二党支部、水投公司相关支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认识,后续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二是举办党建业务培训,对组织生活会等党务工作进行系统学习,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42.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市政院党委2023年已使用银行平台收缴党费,所属各党组织均已同步整改。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定期公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3.规范党组织设置。已撤销改制中心党支部,党员转入集团直属第一党支部。举办党建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推动星级党支部创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44.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一是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细则》等制度,合理设置任职资格条件,扩大选人用人范围,1月—9月通过竞聘上岗及定向人才引进补充集团党委管理干部12人,干部年龄结构和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二是修订《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范围,加强后备干部动态教育培养、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力度。

45.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一是在严格执行工资总额制度的前提下,加大工资增长向核心稀缺人才倾斜力度,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为关键岗位设计奖励薪酬方案,提高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建立业绩为导向的薪酬体系,2022年部分子公司同等业务岗位薪酬差距已达1.7倍。二是修订《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

46.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规范。一是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细则》等制度,合理设置任职资格条件,选人用人范围明显扩大。推动竞聘上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竞聘上岗比例整体保持在70%以上,其中集团本部达83%。二是梳理更新2019—2023年6月干部选拔全程纪实材料及清单,自2023年7月起调整“双鉴定”程序,提高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标准。三是开展组织人事业务培训,提高组织人事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47.健全巡察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推进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方案,已开展商业房产运营管理系统升级。二是持续推进公益性资产划转核销,已完成市视频监控系统无偿划转。积极对接市直相关部门,梳理资产建设单位、立项主体、管养维护单位等信息,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后续划转核销做准备。三是开展中高端会计人员税务专题培训,在集团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开设税务相关课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税收风险排查并组织完成涉税建议书,将规范纳税纳入集团直管企业年度财务工作考核。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审核党员发展各环节材料,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五是党委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开展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后续将按要求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民主生活会表面化、形式化。

三、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认真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坚持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防止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攻坚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进一步促进成果运用。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完善机制,为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现集团“十四五”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887935;邮政信箱: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邮编:230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